CCC自我声明产品申报

服务介绍

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公告中将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由CCC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根据规定,2020年1月1日起,上述适用于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不再发放CCC证书;2020年10月31日前,仍持有CCC证书的企业应按上述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完成转换,并及时办理相应CCC证书注销手续。 

2019年12月,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和明确有关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26号),增加以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为基础的CCC自我声明评价实施方式。 

为帮助整机及零部件企业充分理解公告要求,合理应对法规风险,在政策过渡期顺利进行CCC自我声明申报,设置本专题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