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

1、广科检测制订并实施有关对认证组织或相关方的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的控制程序,确保正确处理认证组织或相关方对广科检测的申诉、投诉和争议,保持认证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申诉、投诉和争议可申请方直接向广科检测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涉及CB测试证书互认过程中争议向广科检测认证部提出)。

3、申诉、投诉和争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其内容包括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原由、意见和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和证据,以及申诉、投诉和争议者的姓名、联络方式等。允许境外当事人委托境内有关个人或组织代理申诉、投诉事务,但其代理人必须提交境外当事人的正式委托书的文件。

4、广科检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投诉、申诉和争议的受理、调查、处理,报广科检测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涉及CB测试证书互认过程中争议由国际认证部负责处理,报广科检测管理者代表和NCB代表审批后实施)。

5、广科检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方,必要时通知其他相关方。

6、广科检测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中遵循基于事实、公正和保密性的原则。

7、广科检测管理层定期向广科检测维护公正性委员会报告有关重大申诉、投诉及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