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推RoHS认证

服务介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9年23号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规定(以下简称《实施安排》),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 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 

广科作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推自愿认证发证机构,为帮助企业理解我国最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规及合格评定制度,合理应对法规风险,顺利开展国推自愿认证,设置本专题板块。